孙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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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概或许已经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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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的复仇

该吃的绝户还是不能不吃,要不多亏呀

我知道法律的存在是并不是为了所谓的伸张正义,而是为了体现惩戒的不可避免,但是倘若如此,就不应当再次剥夺人们替天行道的客观需要,人们对免于恐惧的需求被一再忽视的时候,人们只能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了,没有肉吃就去打猎,没有星光就燃起烛火

等我确认在我所处的国度内正义只是一个类似爪哇国或者永无岛一样的存在的时候,我就要离开这个国度;等我确认正义在呼吸所及的每一寸土地都在邪恶面前落荒而逃的时候,我就要解除我的呼吸

没有保障的话,现世安稳不过是一种可耻的幸存

罪的反面是罚
我就不说太多什么死海里千帆相竞的话了,我只是觉得地方上的法制进程不能在倒退了,这不仅仅是我的诉求,国之重器到底意味着什么,五鼎食还是五鼎烹到底选什么,希望各位大法官好好考虑

但是真的是替天行道吗?根据张自己的供述他的动机已经脱离了复仇的范围,只是把自己生活不顺产生的负面情绪转移到行凶上。张本人和他姐姐的说法都支持这一结论:后在其二次返乡之时,因为无法自我排解而将负面情绪完全归结于他人,陷入了更大的错误逻辑之中,他说‘我是一个不甘平平凡凡过一辈子的人,如果平凡过一辈子还不如死了。那天我在我家窗口又看到王自新的三儿子王三娃,我当时就在想我妈22年前被他用棒打死,王三娃认为这个事情对他来说过去了,但是对我来说这事还没有结束。我认为报仇的机会来了,于是我就产生了把王三娃杀了的想法”;“如果我生活过得好了,自己有钱娶妻生子了,也不会发生今天杀人的悲剧。”;对此,其姐张丽波也证明“我弟弟张扣扣如果早点结婚成家了,就不会发生杀人的事情了,他自己有家庭了,心里头就有牵挂,做事情考虑的就多了”。

不太熟悉UI不会弄引用,冒号后面的部分是链接里的。

没关系的,我可以帮你把链接补上,谢谢你啦
7楼的相关链接

我其实也并不觉得他是替天行道,更何况就算真的是替天行道,唯一合法的方式也是利用法律武器对其恶行进行控诉与追责,
但使用法律武器这件事本身就需要不小的成本和条件,尤其是在平时没有训练过的条件下
我的观点很简单,民众总需要一种武器来保障自身的权益,如果我们规定只能使用法律武器,那国家就要有意识地引导人民如何去一步步地执行流程,至少要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什么、如何进行有效申诉具备一定的了解,
你不能首先把人枪给禁了,管制刀具给禁了,然后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的生命和健康就完全取决于恶徒们的心情了,
更何况现在对犯罪分子人为减刑已经公开,这给社会一种感觉就是犯罪成本和维权成本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对社会风气也有不良影响

很多人都不想把自己暴露于舆论之下的,因为在中国很多无形的stigma是如影随形的,举个例子
假设我向舆论袒露自己遭受的强奸,一部分人就自然会认为你已经脏了,至于为什么脏了这件事他们是不管的,只是打上“脏了”的烙印,这对你的人际交往肯定有影响,尤其是你在一个小地方并且消息传开了之后
但是不暴露于舆论之下,很多人他不知道怎么拿起法律武器惩罚恶人,只能交给社会公判,因为现在有手机,爆料很方便;并且耐人寻味的是,往往到了社会公判这一步之后,不知道是不是舆论压力的影响,相关机构会相对地偏向受害人一些(比如正当防卫的昆山龙哥案,如果没有公众的支持我相信正当防卫的无罪判定不可能这么快出来),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利好
(坏处是这也使得每一桩重案的社会影响力都已几何级数倍放大,也使得人们养成了报案必诉诸舆论公诉的一个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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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概或许已经死了吧
张扣扣的复仇结局